茂名市中心血站就采血科“全自动投币饮料/食品综合机”项目采用综合性谈判的方式采购,欢迎提供货物、服务的厂商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采购项目名称:采血科全自动投币饮料/食品综合机采购
二、项目编号:16005
三、采购预算:31300元/台
四 、数量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简要技术参数:
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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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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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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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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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型自动售货机(全自动投币饮料/食品综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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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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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特点:
1、外观尺寸: ≤高1940×厚790×宽2036mm(双柜)。
2、超大容量。窄边框大面积玻璃橱窗,LED照明,豪华高档,商品展示直观。
3、带有GPRS远程后台管理,可远程查看机器销售及库存数据及查看主部件是否正常。
★4、左柜加热、右柜常温。
5、微电脑控制系统具备智能数据查询、统计、核算、故障自诊断等管理功能。
★6、商品货道尺寸可随时改变,灵活适应不同尺寸的各类商品。
7、防爆、防尘、防水夜光全金属键盘。
8、标配光栅出货检测系统。
9、机内温度带数码显示。
★10、漏电保护功能。
二、技术指标:
1、商品种类: 左柜60种、右柜40-60种(根据商品确定)。
2、 商品储量:左柜300瓶饮料、右柜200-300盒礼品(根据商品确定)
★3、左柜加热系统:加热,可调。
4、电源: AC 100-240V, 50/60HZ ,功率1000瓦, 24小时加热耗电15度或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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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测要求,为合格产品。
★2、双门,一边放饮料,一边放纪念品。
★3、定制代币支付(不设找零),投币即出饮料或纪念品。
4、能放置多种饮料及献血纪念品供选择。
★5、以11×11cm大的礼品为例:货道尺寸:高15×厚105cm,机器横向放置5个,纵向放置4个,上下共6层。也就是说单边放置5×4×6=1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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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要求:
1、质量保证期:自项目验收交付之日起总体项目提供不少于2年质量保证期,终身技术支持保障服务(若国家和/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和/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具体由卖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
2、质保期内卖方提供上门免费服务,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
3、付款方式:转帐付款;通过安装调试及确认后,付总额的95%,设备运行满1年且正常,支付5%余款。
4、中标方应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近期生产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无知识产权相关的任何法律纠纷。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
6、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7、以上带★技术参数为投标人实质性响应的技术条款,投标人不得有任何负偏离,可以满足或优于本项目技术参数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达不到技术参数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本次谈判内容。
2、必须有报价产品的供应和服务能力;
3、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厂家授权或代理协议证明;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公示时间:2016年10月11日至2016年10月17日(北京时间)
八、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供应商证件,企业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盖章扫描后邮件发送至ZW2979186@163.com, 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7日17:30(北京时间)。
九、采购时间及地点:2016年10月19日9时;血站5楼会议室。
十、采购联系信息:
联系人:赖小姐
电话:0668-2979186
传真:0668-2979162
地址: 茂名市迎宾四路154号中心血站
十一、采购须知
本项目采用综合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由茂名市中心血站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谈判,根据综合谈判结果,择优选择。
(一)报价:独立密封包装,注明公司名称及采购项目的名称。
(二)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以下资质资料及其它资料(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式四份。
1.厂家资质: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银行开户许可证
2、参与采购部门需提供如下资料: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
(4)税务登记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
十二、采购文件格式
1、供应商响应情况(表格)
2、资格性文件
3、价格部分
注: 请投标人按照以上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采购资料,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采购文件的评价。
4. 采购谈判信封另单独分装,须包含下列材料:
(1)报名者应将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采购一览表”字样。
(2)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3)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茂名市中心血站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