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茂名市中心血站物资设备“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茂名市中心血站就采血、成分血库科送血箱招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采血、成分血库科送血箱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合计:56900元;其中18L*3个,1800元/个,5400元;28L*8个,2500元/个,20000元;50L*9个,3500元/个,31500元。
三、采购项目编号:15007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医疗设备
2.用 途:医疗用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4. 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产品《CE认证证书》、计量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温控显示校准报告》及不属于医疗器械证明材料;
4. 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一级总代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书原件及厂家相应资质证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厂家或总代理商所具备的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许可证。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7月23日至2015 年7月29日,把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发送到ZW2979186@163.com报名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已扫描上述资料而不能参与投标的请于7月31日前告知采购联系人。
七、受理投标文件时间:2015 年7月31日15:00(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茂名市迎宾四路154号中心血站总务科
开标评标时间:2015 年7月31日15:30 (北京时间)
九、开标评标地点:茂名市迎宾四路154号(血站)五楼会议室
十、招标联系信息: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668-2979186
传真:0668-2979186
地址: 茂名市迎宾四路154号中心血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