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是生命之源,
是医疗救治中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
无偿献血是医疗用血的唯一来源,
捐献可以再生的血液
挽救不可重来的生命
献血证是无偿献血者献血次数和献血量的记录证明,也是每位无偿献血者的荣誉证书,还可以看成是一份保险单。在茂名,无偿献血证不仅不会过期!而且无偿献血者还享有优先用血和血费减免的权利。下面带大家了解一下茂名地区优先用血、血费减免报销的政策吧。
优先用血的原则及范围
在保障急、危重症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用血前提下,非急诊患者同等条件下,无偿献血者本人及本市无偿献血者的直系亲属及其配偶,享有优先用血的权益。
优先用血的政策
(一)无偿献血者本人临床用血,根据血库血液库存量和临床申请需求优先供血;
(二)无偿献血者直系亲属及其配偶临床用血,根据血库血液库存量等量优先供血。
优先用血办理流程
(一)献血者本人优先用血:由其亲属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无偿献血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医院输血科(血库)办理优先用血手续。医院输血科(血库)在联网软件系统输入查询,对符合条件者优先供血。
(二)献血者直系亲属及其配偶申请优先用血:向医院输血科(血库)提交《献血者直系亲属(配偶)优先用血申请》及优先用血凭证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医院输血科(血库)核实材料并在与血站联网系统查询,对符合条件者优先供血并做好登记。未与血站联网的医院、将献血者的姓名、身份证报血站血库,查实后发放优先用血的血液。
优先用血审批资料
献血者本人用血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无偿献血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用血时提供以下材料:
1.献血者《无偿献血证》原件、复印件;
2.献血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
3.用血者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
4.无偿献血者与用血者有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或当地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单位等出具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无偿献血血费报销指南
一、目前我市9家医疗机构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出院直接减免,分别为:茂名市人民医院、茂名市中医院、茂名市妇幼保健院、茂南区人民医院、高州市人民医院、高州市中医院、电白区人民医院、信宜市人民医院和化州市人民医院。(具体事宜请咨询相关用血医院的出入院收费处)
二、符合用血直免政策但在本省内未开展直免服务医院用血的,或相关材料不符合直免要求以及在外省医院用血的,请咨询报销热线。
报销窗口:茂名市迎宾四路154号 茂名市无偿献血委员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668-2979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