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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务科试剂冰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6/3/23  浏览次数:5015
    • 根据《关于<茂名市中心血站物资设备“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茂名市中心血站就总务科试剂冰箱采购的内容进行公告,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总务科试剂冰箱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16003

      三、采购预算:33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总务科试剂冰箱采购

      2、数    量:1台

      3、简要技术参数:

      2~8℃医用试剂冷藏箱参数

      ★箱体宽度1900mm±100 mm,有效容积不大于1600L±10 L。

      ★风冷无霜及配可调节搁架和可调节脚轮。

      ★电脑控制温度系统,箱内温度2~8℃可调,数码显。

      ★温度精度±2℃的范围内。

      ★报警温度可自由设定,具有多种系统故障报警(高、低温报警,传感器故障报警,开门、断电、低电压报警等),配备远程报警接口;具有断电记忆功能。

      6、宽电压带,适合187-242V电压使用;安全门锁设计,不少于三门结构,双层透明保温玻璃门。

      7、铝合金门框及上护罩。

      8、带湿度显示,湿度控制在35~75%RH之间。

      五、要求:

      (1)质量保证期:自项目验收交付之日起总体项目提供不少于1年质量保证期,终生技术支持保障服务(若国家和/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和/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具体由卖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

      (2)质保期内卖方提供上门免费服务,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

      (3)结算及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转帐付款;通过安装调试及确认后,付总额的95%,设备运行满1年且正常,支付5%余款。发票内容与招标名称一致。

      (4)中标方应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近期生产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无知识产权相关的任何法律纠纷。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

      (6)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7)以上带★技术参数为投标人实质性响应的技术条款,投标人不得有任何负偏离,可以满足或优于本项目技术参数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达不到技术参数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公示时间:2016年3月23日至2016年3月29日(北京时间)

      八、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供应商证件,企业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根据分类决定)、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根据分类决定)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扫描邮件发送至ZW2979186@163.com, 截止时间2016年3月29日(北京时间)。

      九、采购时间及地点:2016年3月31日15时30分;血站5楼会议室。

      十、采购联系信息: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668-2979186

      传真:0668-2979162

      地址: 茂名市迎宾四路154号中心血站

      十一、采购须知

      本项目采用综合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由茂名市中心血站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谈判,根据综合谈判结果,择优选择。

      (一)报价:独立密封包装,注明公司名称及招标项目的名称。

      (二)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以下资质资料及其它资料(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式四份。

      1.厂家资质: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5)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医疗器械注册证

      2、参与采购部门需提供如下资料: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

      (4)税务登记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根据分类决定)

      (7)厂家授权书/代理书

      (8)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自产自销者,不需要具备上述(6)。

      十二、采购文件格式

      1、供应商响应情况(表格)或自述。

      2、资格性文件

      3、价格部分

      注:1. 请投标人按照以上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采购资料,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采购文件的评价。

      4. 采购谈判信封另单独分装,须包含下列材料:

      (1)报名者应将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采购一览表”字样。

      (2)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3)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茂名市中心血站

      2016年3月23日

       

    • 附件:
      供应商响应情况.xls
      茂名市中心血站供应商第一次报价表.doc